用燈光重塑城市景觀的夜形象,是一個城市經濟發展的重要體現。現在很多城市的夜景就像一片燈光的海洋,對燈光、藝術水平、文化品位要求很高。作為一個發展中的城市,在城市夜景照明的建設和設計中應堅持統一規劃建設的原則。
城市夜景照明是一個系統工程,包括城市建筑物、構筑物、街道、道路、橋梁、廣場、公園、綠地、城市河流及水面、戶外廣告及城市附屬設施的照明,如公交車站、電話亭、報刊亭、公共招牌等。只有把這些要素的夜景照明協調起來,有機地結合起來進行統一規劃,才能形成和諧優美的夜景。
為了貫徹規劃建設的原則,城市夜景照明設計要做到以下幾點:
一是在城市總體規劃的基礎上,制定城市夜景照明專項規劃,并嚴格執行。在制定和執行計劃時,要求計劃的定位必須準確,不能一概而論。規劃模式應根據當前流行的地域形象進行設計,使規劃真正體現城市形象的特點及其政治、經濟、文化、歷史、地理和人文景觀內涵。
二是規劃目標明確,建設重點突出。總的來說,能體現城市特色的景點或景區不多以北京為例,北京南北軸線上的天安門地區和長安街東西軸線上的標志性夜景項目是規劃中的重點。
三是規劃要提出夜景照明建設的組織管理模式、實施方案和相應的政策措施。這是實施計劃的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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